一、招生学区
彭水一小学区:石嘴居委1-9网格、11-12网格;鼓楼居委2-13网格。
二、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收9个班,450人。
三、招生原则
对口入学原则。户籍在我学区且年满6.5周岁(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的儿童,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四、招生条件
学区内在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且符合“三对口”入学的儿童。
五、招生时间
2021年7月4—5日。
六、招生程序
学区内年满6.5周岁的儿童,监护人持与孩子同一户口簿的户籍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主页、户主页、学生页、增减页、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及复印件、儿童入学入托预防结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汉葭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辖区居委出具的网格居住证明、入学体检表,统一装袋,写上孩子姓名,带上入学儿童到彭一小审核材料,材料审核合格者发放入学通知书。
逾期不按要求到校提交资料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报名注册
材料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持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于2021年8月30—31到校报名注册。
八、收费标准
零学费入学。
九、其他情况入学登记
学区户籍类--学区购房入住类--进城流暂人口类,需要在我校接受小学教育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同时持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7月4—5日到彭一小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公安部门出具的流暂人口居住证明;
(3)合法工作证明,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4)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明及入学体检表。
逾期不按要求到校登记报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特殊问题处理
(一)县城小学学区户籍常住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与户籍不一致时,以户籍为准划片入学。
(二)适龄儿童因父母在县城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三)2021年6月20日前在县城购有产权住房的流暂人口或转户进城者,其子女视为符合常住适龄儿童入学条件,持房产有效证件和户口簿到学校直接办理入学申请登记。
(四)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彭水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由县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五)县城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联系电话:023—78493278
彭水县第一小学校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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